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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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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 来源 :本站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2017-12-21 15:17:28 * 浏览 : 5288

      陕西华晟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ST2017-025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含元路229号

      联系方式:029-8671656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一路正信大厦B座506室

      联系方式:029-8315168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档案数字化

      具体详细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 自用

      项目性质: 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 93.6 万元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

  3、投标单位需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乙级资质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应当经委托印制业务的机关、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 2017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止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一路正信大厦B座506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 1 月 11 日14:00时

  2、开标时间: 2018 年 1 月 11 日14:00时

  3、开标地点:  西安市高新一路正信大厦B座504室

十、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对外公开发布。


招标代理:陕西华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一路正信大厦B座506室

邮政编码:710065

联系人:张涛

电话:029-83151689转604

电子邮件:zhangtao@sxhszb.cn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晟招标有限公司

账户:610501 740015 00000 427

开户行:建设银行西安劳动路支行



陕西华晟招标有限公司

2017 年12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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